優撫對象住院醫療補助是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審定報銷范圍基數,在他們報銷后剩余的自費部分按比例補助。
具體補助比例按下列標準給予醫療補助,年累計補助最高限額不超過4000元;
一、在職一至四級傷殘軍人補助95%,五至六級傷殘軍人補助90%;
二、在鄉復原軍人補助60%;
三、七至十級殘疾軍人、烈士醫囑、因公犧牲軍人遺囑、因故軍人遺囑40%;
四、在鄉帶病回鄉退伍軍人、參戰退役人員補助30%。
注:低保補助比例年累計補助最高限額不超過5000元。
職工醫保報銷流程:

注:住院病人在職職工報銷比例是合理費用80%,退休職工是合理費用85%。
居民農合報銷流程:
注: 住院病人報銷比例合理費用80%,門診病人報銷一年累計報300元,每次最高報150元,時間最多兩天,過期不報。